報名影片須為2016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1日(報名截止日)完成之影片,恕不接受任何未完成之作品。
報名影片須以臺灣或世界之自然生態以及環境議題為主體之紀錄片,並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- 影片製作單位為在臺灣登記的法人機構,或導演,或製片須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明。
- 於臺灣境內拍攝之片段佔實際片長之30%以上。
片長:
長片:含演職人員表,片長超過15分鐘。
短片:含演職人員表,片長15分鐘以下。
長短片皆可角逐攝影、剪輯、編劇、音樂音效與評審特別獎。
報名注意事項
- 報名者須為報名影片之導演、製片或製作公司,且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。
- 報名者若與多人(單位)共享著作財產權,需取得所有著作財產權人之共同同意。
- 報名者須詳實提供報名所需之各項資料,並確保報名影片之所有內容皆為合法使用,無任何侵權或違法之事項。影片中若有使用他人作品、肖像、影像、圖像及聲音、音樂等,皆須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人之授權,不得有抄襲、剽竊之情事。
- 除長短片項目受片長限制外,各獎項之入選與否由初選委員決定。
- 凡報名者,視同同意本簡章規定,並須簽署參賽同意書。
- 若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,如涉及智慧財產權或其它法律糾紛,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座及獎金,相關衍生之法律問題由報名者自行負責。
- 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,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公布。